青浦区香花桥小学绩效工作量(课时)津贴实施方案
一、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
1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人为本,推进教师队伍建设,提高教师的工作热情和专业发展的积极性。按照青浦区教育局《2016年度义务教育绩效工作学校分配指导意见》要求,依据客观公正、民主公开、注重实绩、优劳优酬的原则,适当拉开绩效工资档次,发挥学校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,特制定《青浦区香花桥小学绩效工作量(课时)津贴实施方案》。
2、实施原则
①坚持有序衔接、平稳过渡、逐步完善的原则。
②坚持按劳分配、多劳多得的原则。
③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④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。
⑤坚持重点向一线教师、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。
二、岗位津贴
按市统一标准按月发放。
三、工作量津贴
按照青浦区教育局《2016年度义务教育绩效工作学校分配指导意见》的规定,工作量津贴基数(以下简称“基数”)由1.8万调整为3万,即每月2500元。从学校实际出发,确定每月以“2000基数+500统发”计算,并设定各岗位工作量系数,按月发放。
1、工作量的确定
⑴专任教师工作量(课时):参照沪教委人〔95〕第40号“关于调整本市中小学教师周任课时数标准(试行)的通知”调整执行。每学年初,按学校办学规模、专任教师数量适当调整教师工作量。
⑵其他岗位每周应兼课的课时数或应完成的工作量: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计算办法。
⑶退休前教师工作量照顾办法:学年内退休的教师,原则上不再安排课务工作,根据当年度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工作;倒数第二学年内退休的教师,照顾四课时/周;倒数第三学年内退休的教师,照顾二课时/周;其他人员正常安排课务。
2、岗位系数的设定
岗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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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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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科(专任岗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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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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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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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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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文(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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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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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层正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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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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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学(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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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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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层副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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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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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语(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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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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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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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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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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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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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任教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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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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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辅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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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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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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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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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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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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兼职岗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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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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兼职岗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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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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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班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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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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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籍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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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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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研组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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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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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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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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跳踢特色辅导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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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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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账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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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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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艺术辅导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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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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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堂出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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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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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读组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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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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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主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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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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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言文字组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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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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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主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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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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拓展与探究组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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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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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支部书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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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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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德与社会组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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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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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会执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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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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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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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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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室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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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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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辅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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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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摄影摄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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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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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工作量系数限高
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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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限系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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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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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级副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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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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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超出限高系数的教师,按学期计算,给予超出部分累计数的50%计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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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层正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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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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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层副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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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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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主任岗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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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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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任教师岗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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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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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教师岗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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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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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人员工作量(课时)津贴的计算
⑴计算公式:人员工作量(课时)津贴=2000(基数)×工作量系数+500
⑵学校工作量(课时)津贴实际需求总量大于区下拨的工作量(课时)津贴总量的,不足部分在绩效奖励总量中调整。
四、说明
1、本方案不含校级正职工作量(课时)津贴的实施内容。
2、本方案中如有与上级政策、条例精神有冲突的,以上级规定为准。
3、本方案的解释权属校务委员会。
4、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,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。
青浦区香花桥小学
2017年6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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