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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花桥小学教职工工作常规要求及管理办法
作者: 香花桥小学 发布时间: 2019-11-08 13:07:06

为不忘办学初心,与时俱进,弘扬新时代“广明文化”,促进学校健康、可持续发展,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201471日施行)等相关规定,特制订以下学校教职工工作常规要求及管理办法。

一、工作常规要求

㈠备课:基于课程标准,在充分钻研教材、了解班级学情的基础上精心备课(职初教师一般备详案),及时修正教案,教学反思保质保量,超前备课一周。

㈡上课:课前准备充分,预备铃进教室。教师精神饱满,引导学生自主、合作、探究学习。板书规范、讲普通话。关注学生课堂生成资源,课堂生态规范、民主、和谐、活跃。专课专用,不拖堂。代课、因天气原因室内体育课建议开展读书活动。

㈢作业:精心设计作业,控制作业量,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,一、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回家作业。认真、及时批改作业,重视学生书写习惯与格式规范,重视作业订正与再批改。能根据学生年龄特点,用简练的语言或符号对学生鼓励或指出不足。

㈣辅导:面向全体与个别辅导相结合,提倡对学困生日常面批、个别辅导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。

㈤考试与考查:认真做好命题工作,严格控制考试(考查)数量。评价一律采用等第制,做好考试(考查)质量分析,并及时反馈学生。

㈥注意学科有机融合思想教育,坚持正面教育,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,尊重学生人格,不擅自停课。对学生校内不良行为习惯及时制止和教育。

㈦认真参加教研活动,积极完成学科组分配任务,上好实践课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节,积极撰写教育教学案例(课例),鼓励教师参加教科研工作。

㈧以身作则,为人师表。注意仪表端庄整洁,注意自身形象塑造,身教重于言教,校内校外做学生的表率。

㈨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不迟到、不早退,有事外出履行请假手续。

㈩各岗位教职工按照《香花桥小学章程》(20155月)相关规定履行工作职责。

二、学校相关制度

㈠学校考勤制度

1.外出请假制度:

⑴病、事假:请假一天以内提前向教导处提出申请,一天以上的提前向校长室提出申请,并在学校网站“考勤”页面完整填写电子请假单。

⑵上班中途外出:无论因私因公,均应提前在学校网站“考勤”页面完整填写出门单。因私外出,请事先安排好自己课务等工作,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。

⑶中途因私请假外出,一般不累计按病事假计算,学校每月定期汇总,对没有特殊情况经常请假外出的教师予以提醒、教育;对屡教不改的,校务会成员集体诫勉谈话,并做好会议记录;诫勉谈话以后,没有特殊情况依然经常请假外出的教师,累计按病事假处理。

⑷照顾假:每人每学期可享受一天照顾假,使用此假当天作公假处理;如不使用此假,学期结束奖励60元。前提一是自己要处理好课务等学校工作,不可以影响学校教学秩序;二是不得用于旅游等个人娱乐休闲活动,一旦发现,予以严肃批评教育。

2.对不请假私自外出的处理办法

⑴不请假私自外出1天,按照病事假1天处理;不请假私自外出半天,按照病事假半天处理;中途不请假私自外出,累计满半天及以上,按照相应病事假处理。

⑵发现有教师不请假私自外出现象,第一次由校长室进行提醒、批评、教育;第二次由校务会成员集体进行诫勉谈话,并做好谈话记录,签好名。

㈡对课间“校园意外伤害事件”的处理办法

1.事发时教师正常实施教学,无任何违规行为,事发后教师及时按校园伤害预案作出处理反应,教师不应承担任何责任。

2.事发时教师未正常实施教学,未在工作岗位,教师应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⑴直接由校务委员会集体进行诫勉谈话,并做好谈话记录,签好名。

⑵如果学校赔偿5000元及以上,教师个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
⑶如果因教师原因造成严重后果,按照相关规定由校务委员会集体商议处理意见。

㈢师德管理制度

1.旷课:上课期间不在教室或其它教学岗位上,可视为“旷课”,由校长室、教导处找相关教师谈话。因旷课造成意外伤害事故,按学校相关制度㈡予以处理。

2.关于课堂教学常规、专课专用等情况,每学期中途分两次采用座谈会、问卷调查等方式,请学生和家长对教师进行评价,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评优等重要依据,并及时与教师个人反馈,及时于教师会整体反馈,适当予以表彰或批评教育。

3.体罚与变相体罚、侮辱学生:严厉禁止教师在教学工作中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行为,如教师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,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
4.有偿补课或家教:禁止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活动,禁止教师在校外教育机构兼课,如发现,学校将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
三、《香花桥小学教职工工作常规要求及管理办法》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
本方案于2019年31经学校十届一次教代会审议通过。

 

 

青浦区香花桥小学

2019年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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